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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家庭伦理变迁与新时代伦理建设
www.fjsen.com 2019-06-04 17:18:24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新时代家庭伦理建设

百年回眸,尽管家庭的社会地位、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功能与作用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家庭的基本特性未变,家庭作为伦理实体的本性未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12月12日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强调的那样:“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在新时代伦理建设中,应该大力加强家庭伦理建设。

首先,应深刻认识家庭在伦理建设中的始点地位。家庭是个体的伦理观念和道德启蒙的最初场所。个体在家庭人伦关系中习得伦理规范,个体在这里是作为家庭成员而非孤零零的个人存在的,在这种特殊身份下塑造自己的道德观念,进行道德实践。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只是个人对个人的关系,而是代表了一种深层的文化传承与道德教受的使命。家庭教育是启蒙教育,最核心的是道德启蒙。通过家庭的伦理训练与道德启蒙,个体逐渐走向社会,中国传统社会秉持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学之道”,正是家庭伦理生活成为整个伦理生活范型的完美诠释。

其次,应继承传统家庭美德,弘扬优良家风。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等都是新时代家庭伦理建设的宝贵财富。道德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体家庭成员共同遵守,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良好的家风,良好的家风反过来又能教化家庭成员。家风不仅对于家庭伦理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所谓“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在新时代,家庭伦理建设应该对传统家庭美德和优良家风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最后,应德法共治,相得益彰。家庭的健康发展,除了需要伦理道德这种软约束之外,还需要法律这种硬约束。常言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不是说家庭不需要法律,而是强调家庭的情感特殊性。在新时代,只有依托法律规章对家庭的保驾护航,才能实现家庭的长久和睦。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能够督促人们履行相应的家庭责任义务,制约道德自律差的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本文为“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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