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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旭涛:不让须眉的女检察官
www.fjsen.com 2018-12-19 08:53:21  戴敏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精准“快枪手”

2008年,大学毕业后的吴旭涛考进了长汀县检察院,自此,这个喜着运动装、脚穿平底鞋,走路风一样的女孩开始了检察官生涯。五年后,因为工作能力突出和成绩优异,她被遴选到龙岩市检察院工作。

在基层检察院的历练,让吴旭涛的能量得到了释放,也因敢于接手大案要案、办案干净利落,年轻的吴旭涛被称为“快枪手”。

“被人叫作‘快枪手’,那是我有自我加压的‘强迫症’。每次拿到案件,我都想尽快保质保量地审查完,坚持事不过夜的原则,事情没做完就不舒服。不过,案件质量是我的生命线。”说起这个称号,吴旭涛笑着解释道。

十年来,吴旭涛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共计300余件,从未出现过错案,其中不乏重大犯罪案件。

2012年10月1日,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倒流水村发生一起惨烈车祸,造成4死5伤。事发后,被害人家属情绪异常激动。案件重大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快枪手”吴旭涛成为该案的主办检察官。

为了又好又快地结案,她没日没夜地“啃”起卷宗,走访受害人家属,聆听辩护人的意见……十余天后,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该案提起诉讼。

一年后,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7年。“无证醉酒驾车造成4死5伤,只被判7年。”随后,被害人家属不服判决,提出了抗诉申请,强烈要求严惩肇事者。

为了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实现公平正义,吴旭涛连夜加班,熬红了双眼,第二天就将抗诉答复书交到家属们手中。为了增加抗诉成功的把握,她还查阅了大量类似案件的判决,提交给省高院法官参考。最终案件得以改判,2014年6月,福建省高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卢某无期徒刑。

2016年,吴旭涛办理的这起抗诉案例,被评为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例。

十年来,吴旭涛都习惯了在路上,仅2015年一年,她就在车轮上跑了34000多公里,一年大部分时间在岀差。“我是高速路上的公诉人,习惯了奔跑就注定再也停不下来。”她笑着说。

雷厉风行的吴旭涛也成为同事们眼中的女汉子,现在大家见到她,都会习惯性地喊声“涛哥”。“数年的办案,让我们看到了不怕吃苦和难能可贵的执行力,刚柔并济地在她身上完美体现。”时任龙岩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高阳评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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