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
www.fjsen.com 2015-07-23 16:28:22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曹建明强调,“三严三实”,“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严”和“实”相互联系、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既有思想要求又有实践标准,既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的高度凝练和传承,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三严三实”中的“严”,是我们党的核心价值、独特优势、优良传统,蕴涵的是严肃的政治追求、严格的组织原则、严明的纪律要求。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坚持“严以修身”,就是要求我们重修养、讲德行,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特别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崇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对法治的信仰,真正带头做到内心尊崇法治、敬畏纪律;要恪守职业良知,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对案件处理的内心确信与社会公众的正义期望相一致,提高司法公信力。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坚持“严以用权”,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必须严格、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清醒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公器,是有边界的;始终牢记职权法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始终谨慎使用检察权,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防止和解决好权力任性、权力寻租问题,真正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坚持“严以律己”,就是要求我们必须常怀律己之心,提高严格自我约束的能力,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特别是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纪律和规矩的底线不能触碰,自觉接受法律约束,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要坚持防微杜渐,慎重对待小事、小节、小利,时刻注意行为检点,不以恶小而为之;要谨慎社会交往,带头坚决做到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不断净化自己的社交圈,防止成为被“公关”、被“围猎”的对象。

曹建明强调,“三严三实”中的“实”,体现的是“理论与实践相统一”这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和我们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蕴涵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包含的是求真务实、尊重实践、注重实效的工作方法。在检察工作实践中要坚持“谋事要实”,正确认识“谋事”与“干事”的辩证关系。“谋事”是“干事”的基础前提,不“谋事”就无以找到通达成功的路径,“干事”就没有方向;乱“谋事”就会偏离客观规律,误导“干事”方向。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思考问题、部署工作,注重探求司法工作和检察工作规律,注重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实际,努力使我们作出的每一个决定、采取的每一项改革措施都符合实际、合乎规律、切实管用。在检察工作实践中要坚持“创业要实”,这是我们改进作风的归宿和落脚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一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认认真真地把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好,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在检察工作实践中要坚持“做人要实”。做人是做事的基础,党员干部做人实不实,不仅仅是个人素质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对于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做人要实首先是要对党忠诚,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事关政治方向、根本原则等重大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要言行一致,把说真话作为一条政治原则,对党、对组织、对同志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不见风使舵,不投机取巧。要勤勉尽责,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激情和敢于担当的劲头,切实增强执行力,把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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