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萍家庭事迹
www.fjsen.com 2015-02-06 11:17:49   来源:福建妇联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陈丽萍同志为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在职职工,中共党员,主任医师。自1992年结婚以来,就与公婆住在一起。二十多年来,一家祖孙三代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与邻里关系融洽。家庭全体成员崇尚科学,家中藏书甚多,且长年订了十多种报刊杂志,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全家都拒绝邪教、拒绝黄、赌、毒。同时,爱护环境、低碳生活,讲究卫生,坚持文明、健康、科学、勤俭地生活。一家人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多年来积极参与单位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捐助活动,热心于公益事业。其爱人多年义务献血,奉献爱心。受到双方亲戚和单位群众的好评。

陈丽萍的婆婆原为小学高级教师,在职期间,几乎年年被市、区教育局评为先进教师,2002年在丈夫逝世后就与陈丽萍一家住在一起。她把媳妇当女儿看待,看到媳妇工作都较忙,就与儿子主动承担起大部分的家务,而且无怨无悔。在她的大力支持下,没有后顾之忧的陈丽萍同志勤奋工作,认真钻研业务,成绩突出。她1996年被福建省学生体质调研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工作者”,1998年被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国家民委、科学技术部联合评为“先进个人”,1999年被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个人” 。2002年被卫生部、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获得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颁发的“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学生营养与健康工作贡献奖”。先后在2004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2012年获得中共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员会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1998年、2005年、2007年、2011年被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评为“先进工作者”。同时她还担任了中华预防医学会儿少卫生分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国家标委会第五、第六、第七届学校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福建省预防医学会卫生专业委员会第六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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