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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契、陈秀珍:14年夜市辛苦摆摊卖汤圆还款
www.fjsen.com 2014-04-29 17:09:06   来源:福建妇联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跑路事件”频频上演,一些老板因多次赖账而上了法院的黑名单……有人说,这是一个信用缺失的年代;但在厦门同安,一对农民夫妻,却靠摆小摊卖汤圆,一笔一笔地还清了60万元债务,用14年的时间方方正正地写下了“诚信”两个大字!

这对夫妻,丈夫叫陈契,今年63岁,妻子叫陈秀珍,今年65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苏店村人。面对记者的采访,陈契感慨地说:“14年,可以写一本书了。”

陈契曾是村里的风云人物,“我1984年开始做猪苗生意,从浙江等地进小猪崽卖给本地人”。几年后,他又买了部大卡车。“收入很不错,几千元钱在我眼里都算小钱,而那时大学毕业生月工资也才几百元。”

然而,从1987年开始,陈契连遭重创:先是汽车出事故,赔了7万多元,后来,生意一直亏本,“到1990年时,虽卖掉各种资产抵债,但还是欠了60万元”。陈契把债一笔一笔记下来,并对每一个债主承诺:“请给我点时间,我一定会还你。”后来,一天晚上,他带着妻子,偷偷地从村里走到同安县城,“打过好多种工,但剩不了钱来还债”。

1998年,他从别人手里赊了一辆推车,开始在同安中山路夜市上卖汤圆,“当时同安没人卖这种东西,我觉得或许能赚钱”。刚开始,一碗汤圆卖1元5角,一天能赚30元;为了增加收入,除了提高质量、做好卫生外,老两口还延长时间--- 从下午4点开始,常常到凌晨3点才收摊……慢慢地,许多人喜欢上他们的汤圆。“从2000年开始,一天可以卖到200-300元钱了。”陈秀珍说。

收入比较固定后,陈契主动约请债主还钱,“我会提前一个月或一周,给他们打电话,让他们来拿钱”。为了保证营业额,老两口14年几乎从来没有休息过,“有一次,要还两万元给一个债主,他到我们的摊位看了后,说不急,你们太辛苦了,要不再借点给你们。我们非常感动---但钱还是要还,不然压在心里难受”。

就这样,到2012年10月,最后一笔钱还清了,那天晚上,老两口没有喝酒庆祝,而是把账本烧掉,流了很长时间的泪,睡了14年里最轻松的一个觉,“我都做好最坏的打算---如果我们撑不到还完的那一天,剩下的债让儿女替我们还---还好不用麻烦他们了”。债还完后,老两口继续在夜市忙活着,不过比起以前,他们要愉快多了,“无债一身轻嘛”!目前,陈契最大的心愿,是有空带老伴去旅游旅游,“这些年,她陪着我没少受累,我欠她的,可能要下辈子才能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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