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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www.fjsen.com 2014-03-25 09:41:51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记者吴军华 发自福州 记者3月18日从福建省委宣传部通气会上获悉,3月1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福建省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意见》赋予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四大战略定位:一是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二是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三是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四是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

《意见》提出了2015年和2020年两个阶段的目标: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主要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占6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地面积比2010年下降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以上。到2020年,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污染防治能力、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得到大力推行,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意见》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开展先行先试、加强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了25条支持福建省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这是继2009年国务院支持海西意见后国家新一轮集中出台的支持福建发展、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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