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群众观点 努力为妇女儿童谋幸福
www.fjsen.com 2013-09-06 17:31:45   来源:省妇联    我来说两句

坚持群众观点 努力为妇女儿童谋幸福

省妇联第六党支部 陈晶

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作出的正确抉择,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清自强的内在需求,意义十分重大。这段时间以来,通过参加机关党委和本支部组织的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定的学习书目和材料,通过听辅导报告和讲座,观看专题片等,自己对这项活动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传家宝。面对“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要。妇联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的群众团体。妇联干部要树立良好形象,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这是党的事业、妇女儿童事业所决定的。尤其近一个时期以来,儿童被侵害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屡见报端。作为一名儿童工作者深感肩上的压力和责任,结合本职工作,对贯彻群众路线有以下三点认识:

第一,要时刻牢记“娘家人”的身份,明白我是谁。

妇联作为广大妇女群众的“娘家人”,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培养群众感情,苦练群众工作基本功,真正担当起为人民服务,为妇女儿童服务的职责。只有广大家长儿童满意、幸福,我们娘家人才能安心放心。

第二,要满怀爱心、责任心服务广大妇女儿童,明确为了谁。

作为妇联儿童工作者,就要关注家长、儿童的所思所想,倾听妇女他们的心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注重办实事。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要求,我们要坚持工作重心和工作资源下移,努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目前全省在农村和社区等领域推动建立 “妇女之家”,这为妇联儿童工作在农村和社区扎实开展搭建了新平台。我们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适应儿童和家庭需求,把家庭教育大讲堂、育儿指导、亲子活动、课外托管班等办在妇女之家,把留守流动儿童关爱、特殊儿童家庭救助落在妇女之家,依托这些阵地开展持续、便利的指导服务,切实帮助妇女和家庭解决子女教育管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注重源头参与,通过推动立法、制定政策文件等方式,为儿童维权提供制度保障,解决带有社会普遍性的维权问题。


第三,要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儿童工作,知道依靠谁。

人民群众是我们工作的力量源泉,要做好儿童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前不久,省委尤权书记在纪念毛泽东才溪乡调查8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才溪乡调查所蕴涵的群众观念和求实精神,至今具有很强的时代价值和指导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把握妇女儿童意愿、现实需求和生活难题,为推动儿童发展提供工作依据。要调查研究如何更有成效地保护儿童权益,如何建立服务家长儿童的长效机制等问题。只有建立在深入基层,扎实科学的调研基础上,才能提高儿童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实效性。要发挥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经验往往来自于基层实践,只有走近群众,善于发现基层的成功经验,才能不断创新,开创儿童工作的新局面。今年全国妇联的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分别有两个试点放在我省的石狮市和漳州市芗城区。我们要按照“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的要求,用心、用脑、用情深入基层,宣传发动,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家庭,做好试点工作,以试点促发展,推动儿童发展和家庭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并且以点带面,推动家庭教育五年规划目标、指标的落实,让儿童及其家庭能够得实惠、普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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