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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检察官杨新娥:用法律守护青春
www.fjsen.com 2013-08-09 15:16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追梦人语

“传播更多的法律知识,做孩子们的守护者,用法律守护青春,用大爱成就未来。” ——杨新娥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着天生魅力,我一接触就爱上了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杨新娥深情地告诉本报记者。

今年38岁的杨新娥留着童花头,朴实、亲切。杨新娥从小爱看武侠小说,“行侠仗义”的情结使她在高考时报了“法律”专业。2000年7月,杨新娥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她原本打算当警察,但一个偶然的机会使她进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官。

2006年初,已经有三年主诉检察官经验的杨新娥成为未成年人刑事检查组第五位负责人。对于工作领域的转变,杨新娥最初还有一点想法。她在公诉岗位上发表的文章常常受到重视,而从事未检工作之后所发表的文章关注的人就明显少了。“未检工作在检察院乃至整个司法系统都是比较新生的领域,与公诉、批捕、反贪等主流业务相比较偏。”杨新娥解释道。

杨新娥很快体会到,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前者强调对犯罪行为的判断、惩罚,后者更关注未成年人为什么犯罪,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如何提供帮助最终让其回归正常的状态,“拯救比惩罚更重要。”杨新娥道出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理念。

因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性,杨新娥有时不被人理解。“有人说我们总放人、不起诉,背后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存在执法不公正”。面对质疑,喜欢探索的杨新娥开始引入专业司法社工进行科学评估,如开展社会调查,进行起诉必要性、羁押必要性审查等。

在心理辅导、家长课堂、专业司法社工评估等一系列创新机制的基础上,杨新娥提出“4+1+N”工作机制,整合检察机关的“4”个部门职能,结合专业司法社工这个作为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调查的“1”,加上代表政府社会多方资源力量的“N”,成为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海淀模式。

在杨新娥眼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是一个工作,更是“一项事业”。经过努力,失足未成年人从绝望状态回归到正常的生活,杨新娥就“很有成就感,内心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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