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咨询活动举办 甄砚出席
www.fjsen.com 2013-03-28 11:03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在史家社区的“三八”维权周现场提问环节,刘大妈问了在场的法官这样一个问题:刘大妈住着单位公房,女儿也和她住在一起。但是单位公房职工只能居住,却没有产权。刘大妈不知道,自己去世以后,孩子是否还有权继续住在房子里。法官告诉刘大妈,单位公房是不能继承的,只是公房承租人去世之后,与其长期共同生活的、没有另外住房的人,可以继续承租公房,也就是可以继续住在房子里。长期共同生活、没有另外住房,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各个活动现场的气氛十分热烈,居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现场问题的回答都特别准确,充分体现了五年来“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取得的良好效果。
在景山街道活动现场,出席活动的各位领导向参加本次法律咨询活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颁发了奖牌和证书,以表彰他们一直以来从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在随后进行的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和现场咨询活动中,社区居民反响热烈,积极参与,将现场活动推向高潮。
现场还向居民免费发放了《物权法释义》、《中国妇女》(下半月/法律帮助)等法律书籍,共计840余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从源头上规避了因法律纠纷对家庭生活的破坏,强化了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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