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议产假延长 将给女性就业带来危机?
www.fjsen.com 2011-11-22 10:24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1988年,我国发布实施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早于1992年修订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且距今已逾20年,不能适应当前女性的工作和生活状况的需求,切实保护职业女性的权益。为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为保护其健康,2008年2月,原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
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拟延长产假至14周、单位可支付生育流产费用等条款备受社会关注。
著名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教授昨日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和国际理念达成共识:职场生活与家庭生活两立,保护劳动力可持续发展。现在《征求意见稿》把产假延长,增加流产休假时间,是升格对女职工的保护,下一步可能关注男职工的产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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