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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红荔
www.fjsen.com 2011-07-07 09:53:45   来源:福建省妇联    我来说两句

该同志1996年由建阳市法院调入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后一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因工作突出被授予 “福建省支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奖”,“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忠诚卫士”,“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女法官”、“全省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2010年5月,被中央文明办评为 “敬业奉献好人”,2010年度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2011年度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充分体现新时代法官公正、公信的形象,是2010年福建省委宣传部确定的五个重大先进典型之一。

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政治上坚定信念,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的大局意识。该同志始终对人民司法事业无限忠诚,全身心地投入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去,十几年如一日,加班加点,无私奉献。同时,该同志还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地办好每一件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在她的带领下该庭分别被授予省、市、区三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被福建省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忠诚卫士”,被南平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南平市综治委授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二、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法,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为了深入了解未成年犯的心理特征,詹红荔认真阅读教育学、社会学和青少年心理学等书籍,总结出一套“悔悟—理解—责任—关爱—回馈—传承” 的“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法。

她主动将少年审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大系统之中,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总结探索出一条符合少年审判规律、贯彻庭前、庭中、庭后的“三不”工作法: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即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成长经历及其社会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进行心理疏导了解他们对犯罪问题认识的不开庭;庭中的“三个不轻易”,即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即入监后延伸帮教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在承办少年犯罪案件过程中,詹红荔摒弃简单地就案办案,利用庭前、庭中、庭后每次与失足少年交流的机会,深入了解他们的性格、心理特点,剖析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找准感化点,对症下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适时地、有针对性地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有关部门协同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思想转化工作。

她常说:“没有坏到骨子里的孩子,只要有耐心,加上正确的方法,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变好。只要有1%的希望,就要付出100%的努力。”在她的帮助下, 315名少年犯和问题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70余名少年犯出狱后找到工作,达到了办一案,教育一片,促一方和谐与稳定的良性司法效果,被大家亲切地称为“法官大姐”、“法官阿姨”、“法官妈妈”。

三、立足岗位,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让他们的言行至于犯罪之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预防重于惩治。为此,她紧紧结合当代青少年的特点,不断创新法制教育形式,把审判工作延伸到学校、家庭、社区,做了大量的少年维权宣传工作:詹红荔带领少年庭坚持长年开展“学习法律,有你有我”法制校园行系列活动,每月定期到辖区的中、小学开办法制讲座。采取有奖问答、图片展览、个别座谈、法官爱心提示、游戏互动等多种形式与学生们展开互动,不仅达到了传授法律知识的目的,同时也充分了解了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和行为方式。

同时为老师们举办法律讲座,普及法律知识,解答老师教育中遇到的难题。几年来,她的足迹遍布延平城区和城郊20多所中小学和中专学校,开展法制宣传150余场次,上法制课18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多人次;开通“延平区法院青少年维权热线”,3年来已接到求助电话1800多个,在她的疏导和心理干预下,有12名问题少年重返课堂,4名犯罪边缘徘徊的少年走向正道;建立青少年维权教育基地;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等。通过一系列的青少年维权宣传活动,促进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促进延平区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四、能动司法,注重“情、理、法”有机结合。詹红荔同志始终把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她常说:“挽救了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社会就多了一份和谐”。长期以来,为更好帮助少年犯走向新生,她对为每一位审理过的失足少年建立了个人档案,先后详细记录了300多名重点少年犯的生日、犯罪动机、家庭状况、性格特征以及心理干预、矫正方法等等,以便于长期进行感化和教育。每逢少年们的生日,她都会及时地挂电话给予祝贺;在少年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她积极为其出谋划策,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竭尽全力维护被判处缓、管、免少年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少年犯更好的融入社会、感恩社会,她组建了延平区“新生少年服务队”带领新生少年开展公益活动。2008年汶川地震后,她组织一群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举办了一场“伸出你的手”的赈灾义演,为灾区募集捐款7万多元,获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如今,以詹红荔的工作方法为代表的这一法制教育模式,已成为延平区法制教育的一个品牌。

这几年,延平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下降,从2004年的56件下降到2010年的18件。

五、严守法官职业道德,追求高尚生活情操。詹红荔同志始终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认认真真办案、干干净净做人、快快乐乐工作,在情、权、钱面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被司法界同行评价为:“案件之内沟通易,案件之外私交难”。

2006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晓路的父亲来到詹红荔的办公室将一个红包塞给她,被当即婉言拒绝。后来小卢因在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小且得到受害者谅解而从轻处罚,老卢感动地说:“感谢詹法官,现在我才真正理解法官是公正的!”

8年来,詹红荔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无一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真正有效、彻底地解决纠纷,成功“教育、感化、挽救”了大批少年犯,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工作之余詹红荔还注重学习,刻苦钻研,将学习法律知识延伸到各个层面,在省法院组队参加的全国女法官法律知识竞赛中,团队取得了华东区第一名;在生活中,她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和家庭和谐,她常说:“一个健康良好的心态是公正审判的心灵之源。”因此,在国画、排球、乒乓球、文艺演出等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中,都能看到她勇争第一的身影。

詹红荔定期回访新生少年,关心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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