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妇女儿童民生工程的政策在新年伊始就密集出台,与今年1月22日颁布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不无关系,《纲要》首次以专门章节的形式规划了福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纲要》指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快市、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到2015年全省设区市和县(市、区)都建成一个以上有一定规模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纲要》明确:“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水平。加强妇女就业创业帮助,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能力,提高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孤残流浪儿童救助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福建省政府表示,今年将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孤残流浪儿童救助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在扶持妇女就业方面,将加强妇女就业创业帮助,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能力,提高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民生最是暖人心。福建省妇联今年以来注重提升妇女儿童的幸福指数:春节前夕,福建省妇联在全省开展主题为“预防拐卖,安全流动”的春雨行动。活动以宣传展板、发放防拐漫画手册等方式向流动女童和女青年宣传女性外出打工预防拐卖须知、预防艾滋病常识等,旨在提高流动女童和女青年的自我保护意识;3月4日开始,福建省妇联系统在全省范围内(省市县区乡村街道社区)同步开展“妇联主席下基层大接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被动受访”为“主动寻访”,送维权服务到妇女群众身边,并慰问一批困难妇女群众;“三八”节期间,福建省妇联与各地市妇联在全省各地举办多场女性创业就业专场招聘会……
福建省妇联主席刘群英表示,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之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四项惠及妇女儿童民生工程列入今年福建省委工作重点,可见提升妇女儿童的幸福指数已经成为福建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相信福建的妇女儿童事业不仅能够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还能使广大妇女儿童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