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妇联自身建设在改革创新中迈上新台阶
基层组织建设获得新突破。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实施“强基固本”工程,配齐配强各级妇联班子,积极推动妇联干部交流使用。48.9%的县(市、区)妇联干部交流提拔,80%的县(市、区)妇联主席进入同级党委。从抓“双培养双带动”入手,优化基层妇女组织结构,深化“妇代会+协会”工作模式,提升基层妇女组织的引领能力。全市妇代会主任中“八大员”占69.8%,女能手占48.6%。开展“千村妇代会创先争优”活动,全市100%的妇代会基本达到“六有”标准,630个妇代会成为“六好”先进妇代会。扩大妇联组织覆盖面,在全市214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了妇女组织,在“两新”组织中建立了政和县驻沪妇联和南平温州商会妇委会。健全机关妇委会组织,各机关妇委会在引领机关女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和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巾帼志愿者服务、“春蕾计划”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干部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以“海西应先行,闽北当前锋,妇女作奉献”为载体,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提高“双五能力”建设,制定实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争创学习型妇女组织、争当学习型妇联干部”活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注重妇女理论研究,共有14篇论文在省妇女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其中《关于发展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与思考》、《关于借助户代表会议制度拓宽农村妇女工作的调查与思考》等文章获一等奖。启动《闽北妇女运动志》的编纂工作,努力把志书编纂成为一幅能够客观、全面、真实反映我市妇女运动六十年来发展、进步的历史画卷。
合作交流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两岸合作交流活动。市妇联先后与台湾台南市妇女社团领袖联谊会、台湾妇女菁英联盟进行友好交流;联合市女企业家联谊会与台湾妇女菁英联盟成功举办“共谋进步发展”座谈会,签定了交流合作协议;做好女台胞台属的联络服务工作,与台联、台办联合召开女台胞、台属迎新座谈会。拓展合作交流领域,先后与宁夏、新疆、内蒙等地妇联开展联谊活动。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对口帮扶的决策部署,主动与厦门市妇联沟通,争取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资金60万元并签订了对口帮扶合作交流协议。
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妇联组织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服务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以更加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推动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步。